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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负责全市实时水文信息的收集、处理与分析、发布水情预警预报、参与防洪调度。
3、承担水资源保护规划的编制和水功能区的划分,监测水域纳污能力,发布水质公报。
4、负责流域内防汛水情信息系统,水文数据库,水资源监测评价管理服务系统的运行管理,为水文测报现代化及新技术的推广利用搞好服务。
5、协助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和保护水资源。参与编制区域水长期供求计划,水量分配方案,参与实施取水许可,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和有关国民经济发展规划、城乡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。
6、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中,负责对水量、水质的监测、分析和评价,水域排污总量的监控,水土流失监测、区域或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,以及工程水文计算所需水文资料成果的分析计算与审定。
7、依照有关行政法规承担水文测报设施保护工作,负责有关水事纠纷、涉水案件裁决所需水文资料的审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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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8年全国抗洪先进集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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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CS-2000A缆道自控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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